安全生產技術基礎——鍋爐事故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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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水事故
1)現象:鍋爐缺水時,水位表內往往看不到水位,表內發白發亮。缺水發生后,低水位警報器動作并發出警報,過熱蒸汽溫度升高,給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
2)后果:嚴重缺水會使鍋爐蒸發受熱面管子過熱變形甚至燒塌,脹口滲漏,脹管脫落,受熱面鋼材過熱或過燒,降低或喪失承載能力,管子爆破,爐墻損壞。
3)缺水處理:“叫水”——打開水位表的放水旋塞沖洗汽連管,關閉水位表的汽連接管旋塞,關閉放水旋塞。
如果此時水位表出現,則為輕微缺水。如果仍無水位出現,屬于嚴重缺水。
對于容水量小的電站鍋爐或其他鍋爐,以及最高火界在水連管以上的鍋殼鍋爐,一旦發現缺水應立即停爐。
4)處理措施
(1)輕微缺水:可以立即向鍋爐上水,使水位恢復正常。如果上水后水位仍不能恢復正常,應立即停爐檢查。
(2)嚴重缺水:必須緊急停爐。嚴禁給鍋爐上水,以免造成鍋爐爆炸事故。
2.汽水共騰
發生汽水共騰時,水位表內也出現泡沫,水位急劇波動,汽水界線難以分清;過熱蒸汽溫度急劇下降;嚴重時,蒸汽管道內發生水沖擊。
處理措施:發現汽水共騰時,應減弱燃燒力度,降低負荷,關小主汽閥;加強蒸汽管道和過熱器的疏水;全開連續排污閥,并打開定期排污閥放水,同時上水,已改善鍋水品質;待水質改善、水位清晰時逐漸恢復正常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