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2020年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733.35萬千瓦 推動關停 “僵尸”煤電機組
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關于下達2020年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的通知》。通知明確,列入本年度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的
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關于下達2020年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的通知》。通知明確,列入本年度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的煤電機組,除明確作為煤電應急備用電源的機組外,須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至少拆除鍋爐、汽輪機、發電機、輸煤棧橋、冷卻塔、煙囪中的任兩項。未按照淘汰關停標準拆除的機組,不得享受相關支持政策。
根據通知,2020年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總計劃容量733.35萬千瓦,其中河南獨占206萬千瓦,淘汰任務最為艱巨。對此,通知強調,各省(區、市)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按照2020年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制訂分解計劃,將計劃落實到機組、明確關停時間、落實責任人,扎實推動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工作。確保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
通知指出,淘汰機組中,凡屬未建成機組、2015年1月1日后無運行記錄機組,不計入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對于未納入國家年度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已停運多年、短期內不具備恢復生產條件的“僵尸”煤電機組,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推動企業盡快完成淘汰關停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主管部門要督促相關地方政府會同有關企業,做好關停煤電機組與承接電源、熱源的銜接方案,做好銜接工作,確保電力、熱力穩定供應,杜絕由于機組關停造成供電、供熱不足現象的發生;企業要承擔淘汰關停落后煤電機組的主體責任,按照各省(區、市)制訂的年度關停計劃,對本企業所屬機組實施關停;地方政府要指導督促企業制定落實職工安置方案,依法依規妥善處理好經濟補償、社會保險等問題,維護社會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