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工業鍋爐類型,鍋爐生產制造資質許可證辦理、代辦
了解更多信息 請登錄 上海奔爍咨詢 官網一、工業鍋爐的定義:生產的蒸汽或熱水(熱載體)主要用于生產和/或民用,符合下列任何一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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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業鍋爐的定義:

生產的蒸汽或熱水(熱載體)主要用于生產和/或民用,符合下列任何一項要求的固定式鍋爐:
a)蒸汽壓力大于或等于0.1MPa,但小于3.8MPa,設計正常水位水容積大于或等于30L的蒸汽鍋爐;
b)額定出水壓力大于或等于0.1MPa,額定熱功率大于或等于0.1MW的熱水鍋爐;
c)額定熱功率大于或等于0.1MW的有機熱載體鍋爐。
二、常見的工業鍋爐型式:
層燃鍋爐、室燃鍋爐、煤粉鍋爐、蒸汽鍋爐、熱水鍋爐、水煤漿鍋爐、流化床鍋爐、電加熱鍋爐、余熱鍋爐、有機載體鍋爐、冷凝鍋爐。
三、工業鍋爐的制造要求:
1、鋼爐制造單位宜采用先進的制造技術和工藝,努力實現綠色制造。工業鍋爐的圖紙應經過設計鑒定,生產單位應取得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且具備相應的生產檢驗能力。
2 、鍋爐受壓件用材料要求如下∶
a)應按 JB/T 3375的規定進行入廠驗收;原材料入廠后應按相應文件規定的要求進行標識,在使用時及時進行標記移植。
b)在加熱成形時,應避開鋼材的藍脆溫度區域。
3、承(受)壓元件用焊接材料應符合NB/T 47018(所有部分)的相關要求。承(受)壓元件、重要結構件焊接前應按NB/T47014的規定進行焊接工藝評定并編制相應的焊接作業指導文件。
4、鋼爐本體零部件制造與裝配等應按設計圖樣和技術文件的要求執行,并滿足 GB/T 16507 和GB/T16508等的相關規定。
5、鍋爐制造過程中的鋼印及標記移植應符合GB/T16507、GB/T16508的相關規定。
6 、鍋爐控制裝置的制造按設計圖樣和技術文件的要求執行,并滿足NBT 47051 的相關要求。
7、鍋爐燃燒設備零部件、電加熱元件制造與裝配應按設計圖樣和技術文件的要求執行,并滿足相關標準的要求。
8、鍋爐爐墻、絕熱層的施工應滿足GB 50273的要求。
四、工業鍋爐的檢驗與試驗
1、 一般要求
1.1 鍋爐制造單位應根據質量管理體系或用戶要求制訂可行的產品質量計劃。
1.2 鍋爐制造單位可采用物聯網、視頻等信息化技術和手段作為常規檢驗方法的有效補充;鼓勵采用電子化檢驗記錄。
2、鍋爐零部件制造與裝配質量檢驗
2.1 鍋爐本體零部件制造與裝配質量按設計圖樣和技術文件的要求進行檢驗,應符合 GB/T 16507、GB/T 16508等標準的要求。
2.2 燃燒設備或加熱元件的檢驗要求如下;
a)鏈條爐排、往復爐排或水冷振動爐排的檢驗應分別符合JB/T3271、NB/T47050或NB/T34012的要求;
b)燃油燃氣燃燒器的檢驗應符合GB/T36699等的要求;
c) 工業煤粉燃燒器、水煤漿燃燒器的檢驗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
d)電加熱鍋爐用電加熱元件應符合本文件中6.4.2的要求。
3、鍋爐控制(裝置)檢驗
鍋爐控制(裝置)檢驗按本文件中6.6和NB/T47051的相關要求執行。
4、鍋爐性能試驗與檢測
a)鍋爐熱工性能測試應按GB/T10180的要求執行,結果應滿足本文件中5.1 的相關要求。
b)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的檢測應按 GB 13271或GB 13223的要求執行,且與鍋爐熱工性能試驗同時進行,結果應滿足本文件中5.2.1~5.2.2的要求。
c) 鍋爐房總體噪聲的檢測應在鍋爐額定工況下按照 GB 12348或GB 3096要求的方法進行,結果應滿足要求。
附件:鍋爐設計文件鑒定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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