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項國家環保標準之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鍋爐全文(圖)
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鍋爐Technical guidelines of accounting method for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 boiler( HJ 991—2018
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鍋爐
Technical guidelines of accounting method for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 boiler
( HJ 991—2018 2019-03-01實施)
國家生態環境部發布的紡織印染工業、鍋爐、制藥工業、農藥制造工業、化肥工業、制革工業、制糖工業、淀粉工業等8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自2019年3月1日起實施。本文為8項標準中鍋爐行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的相關要求,詳文如下: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完善固定污染源源強核算方法體系,指導和規范鍋爐污染源源強核算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鍋爐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源源強核算的程序、內容、方法及要求等。本標準附錄A~附錄D均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附: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鍋爐(HJ 991—2018)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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