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鍋爐注意事項之煮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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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爐是燃氣鍋爐在使用過程中不可忽視的步驟,鍋爐在制造、運輸、安裝和檢修過程中帶入的油污或其他雜質,長期存在于鍋爐中的話,不僅會阻塞水管,使蒸汽品質惡化,還會降低傳熱效果,受熱面易發生過熱而導致燒壞,必須要通過煮爐來清除這些雜質。
1、煮爐是在鍋爐內加入NaOH和Na3PO4·12H2O進行化學處理,目的是把鍋內油污、鐵銹除去,以保證鍋爐受熱均勻,運行正常。
2、煮爐時的加藥量應符合設備技術文件規定
3、燃氣鍋爐加藥時,爐水應在低水位處。
4、啟動燃燒器,將其維持在低負荷燃燒。
5、煮爐末期應使鍋爐壓力保持在工作壓力的75%左右,煮爐時間一般為2~3天
需要加藥( Kg/m3水)分別為:
(1)氫氧化鈉( NaOH);
(2)磷酸三鈉 (Na3PO4.12H20)。
6、煮爐期間,定期取爐水化驗分析,爐水堿度不低于45mmol/L,否則應補充加藥。
7、煮爐完畢,應清理鍋筒內沉淀物,開啟人孔、手孔,用清水沖洗鍋筒內部,并進行檢查。 沖洗鍋爐內部和與藥液接觸過的閥門,檢查排污有無堵塞。
8、鍋爐經煮爐后,應符合系列要求:
(1)鍋筒內壁無油垢;
(2)擦去鍋筒內壁的附著物后金屬表面應無銹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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