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遭遇冷冬的西安,今冬的供暖,西安做好充足的準備了嗎?
來源:榮耀西安網11 月 15 日 0 時,西安將正式開始今冬集中供熱。與此同時, 10 月份,就有氣象專家表示, 2022 年被認為是拉尼娜年份,可能
來源:榮耀西安網
11 月 15 日 0 時,西安將正式開始今冬集中供熱。
與此同時, 10 月份,就有氣象專家表示, 2022 年被認為是拉尼娜年份,可能會造成整個冬季平均溫度偏低。一般認為,當拉尼娜事件出現時,我國易出現冷冬熱夏、「南旱北澇」現象。
或遭遇冷冬的西安,今冬的供暖,西安做好充足的準備了嗎?往年曾出現的這樣那樣的供暖問題,今年是否會有所改進?

集中供熱 3.49 億㎡ 預計天然氣需求 18.96 億m3
冬季供暖,是民生大事。供暖質量的高低,直接關系著生活在西安千萬人口的心。
那么,西安今冬的供暖情況如何呢?
從數據上來看,今冬采暖期,西安全市集中供熱面積約 3.49 億㎡(這一數據排名全國第三),比上一供熱期增加 1591 萬㎡,由 84 家集中供熱企業提供服務,啟用供熱機組(燃氣鍋爐、污水源熱泵機組等) 1312 臺,熱交換站 4362 個。
2021 年,西安集中供熱企業已按照環保改造要求,全部實現清潔能源供熱,目前西安供熱熱源主要以天然氣、熱電聯產兩種方式,還包括地熱能、污水源熱泵、空氣源熱泵等新能源供熱方式。
供暖「煤改氣」之后,西安冬季的用氣量已占到全年總氣量的 70 %以上,預計今年采暖季天然氣需求量為 18.96 億標準立方米,最大用氣日將出現在 2022 年 12 月底至 2023 年 1 月初。
如無持續極端天氣,預計日最大用氣需求量約為 2050 萬標準立方米,如出現持續降雪降溫的極端寒冷天氣,日最大用氣需求量將超過 2250 萬標準立方米,這個用量大概是其他季節日常用量的 10 倍多。

數據之外,尤為值得注意的是,針對長期以來形成的「熱力企業—物業公司—用戶」的管理模式,目前西安正積極進行集中供熱改革,推進直管到戶。
舉個例子,在現實情況中,經常會發生因為暖氣不夠熱而發生雙方踢皮球的問題。老百姓聯系熱力公司,熱力公司說供暖達標是物業的問題,問物業,物業則說是熱力公司提供的壓力和溫度不夠。
通過實行直管到戶,好處是能夠實現熱力企業與群眾之間的服務關系,減少物業公司這一中間環節,在供熱投訴的處理中能夠減少推諉扯皮的現象。
天然氣儲備夠不夠?
近幾年,為落實環保要求,西安在持續推進燃煤鍋爐煤改氣工作,目前西安供熱除利用電廠余熱以外,集中供熱全部采用燃氣鍋爐,這就對天然氣的儲備量提出了重要考驗。
去年供暖之初,南郊就因天然氣供應而在供暖上出現問題。
彼時,西安相比往年提前 5 天( 11 月 10 日)開始供暖,而在 10 號及之后的兩三天里,不少人反映自家暖氣片是冰的,一點溫度都沒有。同時,一張長安天然氣發給明德熱力的停氣告知書開始在各小區群里傳開。一時之間,「為什么非要在開始供暖時施工」的不理解開始蔓延。

據當時媒體采訪報道,因為天然氣供應缺口比較大,無法滿足正常的使用需求,在 11 月 13 日 18 時之后才得以滿足正常使用。事實上,當時隨著西安的提前供暖,天然氣公司也調整了施工,暫緩停氣,保證公司預供熱期間用氣。
而到了供暖后期,今年 2 月西安氣溫變化依舊很大,導致熱力公司計劃用氣與實際需求偏差較大,超出部分價格太高,以 9 元/m3的價格計算,熱力公司不敢過多用氣,在供熱上只能保障溫度達標,使得群眾體感溫度低。
一組數據顯示, 2021 — 2022 年供熱季,西安采暖用氣需求約 24.42 億m3,用氣缺口約為 7.04 億m3。
而秦華燃氣去年測算的西安采暖及天然氣需求量是 19.75 億m3,今年預測為 18.96 億m3,在供暖面積增加 1591 萬㎡的情況下,今年的天然氣夠用嗎?

實際上,根據 10 月 10 日發布的《西安市集中供熱事故應急預案》,啟動Ⅱ級響應的響應措施中包括有:通知相關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工作;在天然氣短缺的情況下,啟動超凈排放燃煤鍋爐進行供熱等。
啟動Ⅱ級響應的條件為:發生集中供熱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1000 萬元以上、 3000 萬元以下,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發生集中供熱事故,影響面積在 300 萬平方米以上、 500 萬平方米以下, 24 小時內不能恢復正常供熱;集中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在 80 萬平方米以上、 150 萬平方米以下。
在供暖上,天然氣需求大缺口也大、超出部分價格高等問題,是當下亟需解決的重點,也是保證群眾溫暖過冬的關鍵。
18 ℃到底該怎么測?
在《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中,對于采暖溫度,以及不達標的退費有著明確規定,應保證供熱在 18 ℃以上,如因供熱企業原因導致溫度不達標,去除基本熱費后,可按天數進行退還熱費。
明文規定的條例下,「 18 ℃」變得不那么簡單。室溫到底誰測的算數?什么時候測?一直爭論不休。
居民在家穿著羽絨服,摸著不太熱的暖氣片,看著測溫表上不到 18 ℃的溫度,不斷的向物業和熱力公司反映,熱力公司也答應會近期上門測溫。但結果往往是,熱力公司會選擇在中午溫度比較高的時候來測,測溫結果顯示合格,但到了晚上溫度又不夠了,暖氣是否達標成了死循環,無法解決。
而要申請退費,市民自己測溫又不作數,必須是供熱用熱雙方確認的不達標天數,非直管到戶的小區,還需要物業的在場,測溫不達標才做數。

雖然條例看起來簡潔明晰,但實施起來,確實不容易。
因為供暖不達標要求退費,今年上半年就發生了這樣一件事。
西安一位市民因為供暖溫度一直上不來,就向熱力公司申請退費,今年 2 月 21 日熱力公司上門測量溫度確實不達標,符合退費標準,但最后算下來僅退費 7 元。
這是為什么呢?依據供暖條例進行的退費測室溫確定不達標天數時需三方在場。而該市民反映溫度不高后,經過熱力公司、物業和業主三方簽字確認,共測算到有 2 天溫度低于 18 ℃,因此只能退這兩天的費用。
這也不禁讓我們反思,如果溫度每天都不達標,是否每天都需要三方在場進行測溫確認才能退費,或者需要業主拿出每天溫度不達標的證明,這樣逐天計算的方式無疑有些不合理,增加業主較大的注意義務和反饋義務,也增加了不必要的負擔。
對此,西安是否可以優化現行的相關規定,讓測溫和退費更簡單一些,參考其他供暖地區的政策,采用階梯退費,而不用逐天測,根據階段時間內的測溫情況作為退費時長的依據。
例如,長春對于供暖退費的規定,用戶住宅的臥室、起居室(廳)室內溫度晝夜不得低于攝氏 18 度。連續停熱 2 天或累計超過 7 天的,視為影響范圍內的供熱不達標,按影響天數向影響范圍內所有熱用戶退費;居民住宅每月有兩次室內空氣溫度檢測不達標記錄,即視為一個月供熱不達標(兩次室內空氣溫度檢測時間間隔不少于 5 天),按照規定進行退費。
這樣一來,即便是需要三方均在場測溫,也省去了很多人力成本和精力,同時對熱力公司起到敦促作用,保障供暖的穩定性。

每一年的供暖,都是一項漫長的城市大考。
面對西安排名全國前三的供暖面積,我們都清楚這場大考很難獲得百分之一百的滿意度。但現實的難題并不能因為數據的龐大而充當不及格的借口,而這恰恰是考驗一座城市精細化管理能力的重要評價,因為給出評價的正是對供暖不滿意的聲音,管理者們要善于傾聽聲音,并及時給出反饋,同時做好統籌,確保整個供暖季的溫暖度過。
今晚,你對這場大考的初次亮相,會給出什么樣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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