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6907-2022 英文版 鍋爐用水和冷卻水分析方法 水樣的采集方法
GB/T 6907-2022 英文版 鍋爐用水和冷卻水分析方法 水樣的采集方法
Analysis of water used in boiler and cooling system - Sampling method of water

1 范圍
本文件描述了鍋爐用水和冷卻水樣品的采集容器、采集方法、存放、運輸和記錄。
本文件適用于鍋爐用水和冷卻水樣品的采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
本文件。
GB/T 1576 工業鍋爐水質
GB/T 6682-2008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 6903 鍋爐用水和冷卻水分析方法 通則
GB/T 50050 工業循環冷卻水處理設計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GB/T 1576、GB/T 6903、GB/T 50050界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4 方法提要
根據測定要求選擇適宜的采樣容器,在具有代表性的位置采集水樣,并按照樣品的存放和運輸條
件,獲得符合要求且具有代表性的水樣。
5 采樣容器
5.1 根據測定要求選擇采樣容器。在樣品的采集、貯存和運輸過程中,其材質不應與水樣中組分發生
反應,不應使待測組分的存在形式和濃度產生變化。
5.2 常量分析的水樣通常選擇塑料瓶、玻璃瓶等采樣容器。
5.3 測定痕量硅、鈉、鉀、硼等成分的水樣不宜選擇玻璃瓶存放;測定有機物和聯氨等成分的水樣不宜
選擇塑料瓶存放。
5.4 痕量分析和特定成分分析的水樣根據其試驗方法要求或參考表1選擇采樣容器。
注:痕量指水樣中待測組分含量低于1mg/L。
6.1.2 采樣時,應將采樣瓶(使用表面取樣器進行采樣時)或取樣口(使用泵式取樣器或貝勒管進行采
樣時)浸入水面下50cm處,在至少三個不同取樣點分別采集,條件允許時取樣點宜相隔約100m,并將
不同取樣點采集的水樣等比例混合。
6.1.3 當需要采集不同深度的水樣時,應根據測定要求對不同位置的水樣分別進行采集并等比例
混合。
6.2 工業設備或常規管道中水樣的采集方法
6.2.1 工業設備中的采樣示意圖見圖3,常規管道中的采樣示意圖見圖4。
6.2.2 根據試驗要求確定取樣點并安裝取樣器,以保證采集的水樣具有代表性。
6.2.3 采集常量分析的水樣時,打開取樣閥門,將水樣流量調至300mL/min~700mL/min,充分沖洗
管道,必要時采用變流量沖洗,穩定流量沖洗10min以上方可采樣。
6.2.4 采集痕量分析的水樣時,取樣閥門宜保持常開。如需打開取樣閥門或調節流量,應充分沖洗管
道,穩定流量沖洗30min以上方可采樣。
6.3 高溫、高壓的裝置或管道中水樣的采集方法
6.3.1 高溫、高壓的裝置或管道中采樣時,取樣管應選用不銹鋼材質。鍋爐給水、爐水、蒸汽和疏水等
的取樣裝置應安裝冷卻器。
6.3.2 采集安裝取樣冷卻器的水樣時,應調節取樣閥門開度,使水樣流量在300mL/min~700mL/min,
并保持流量穩定,同時調節冷卻水量,使水樣溫度小于40℃。給水、爐水和蒸汽的取樣閥門應保持常開;
采集其他水樣時,應把管道中的積水放盡并沖洗后方可采樣。
6.4 其他特殊水樣采集方法
6.4.1 測定水樣中不穩定成分時,應現場測定,如無法現場測定,應將不穩定成分轉化為穩定態保存后
測定。
6.4.2 測定原水、循環冷卻水及其補充水中有機物時,采樣后應盡快測定,否則應將水樣加酸調節至
pH值小于2保存;測量鍋爐水處理系統涉及的水樣中痕量有機物時,水樣采集后無需處理,應盡快
測定。
6.4.3 測定水樣中痕量的鐵、銅、鋁等成分時,應將采樣瓶用分析純及以上的鹽酸溶液(1+1)浸泡12h
以上,再用符合GB/T 6682-2008規定的一級水充分清洗。采樣前預先向采樣瓶內加入適量的優級純
及以上的鹽酸溶液(1+1)或硝酸溶液(1+1),使水樣pH值約為2,采樣后立即搖勻。如無加酸條件,
可用薄膜法過濾水樣10L~20L,分別測定濾膜上和濾液中的金屬離子,由此得出水樣中金屬離子
含量。
6.4.4 測定水樣中的聯氨含量時,應使用專用磨口玻璃瓶進行水樣采集,每100mL水樣應預先加入
1mL分析純及以上的鹽酸,采集的水樣應充滿采樣瓶。
6.4.5 測定水中細菌含量時,應使用預先滅菌的密封玻璃瓶或市售的一次性消毒采樣瓶進行水樣采
集,采樣后應在24h內測定。
7 水樣采集的其他事項
7.1 采樣前,應預先將采樣瓶清洗干凈,再用待測水樣沖洗三次(試驗方法中另有規定者除外)后收集
水樣并迅速密封。
7.2 采樣量應滿足試驗和復核需要,附錄A給出了水樣采集的參考體積。若水樣混濁,應將采集的水
樣分裝至兩個采樣容器。
7.3 采集的水樣應粘貼標簽,注明水樣名稱、采樣地點、采樣人姓名、采樣時間等。
7.4 采集現場控制試驗的水樣時,應使用明顯標記的專用采樣瓶。
8 水樣的存放與運輸
8.1 水樣存放與運輸條件
水樣應存放在陰涼干燥處,有條件可冷藏保存。如有特殊要求,按相關試驗要求保存。水樣運送途
中應防凍、防曬,測定經過存放或運送的水樣,應在水樣采集記錄表(見附錄B)中注明存放的時間和存
放條件。
8.2 水樣的存放時間
水樣采集后應及時測定,存放與運送時間應盡量縮短。水樣采集后存放的參考時間見附錄A。
9 水樣的采集記錄
水樣采集記錄的格式見附錄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