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安全管理的6個制度
鍋爐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一、傳達并貫徹主管部門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二、參與制定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三
鍋爐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一、傳達并貫徹主管部門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二、參與制定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
三、對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發事實情況進行檢查。
四、督促檢查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修計劃的實施。
五、對司爐工人、水質化驗人員組織技術培訓和進行安全教育。
六、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解決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七、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報告本單位鍋爐使用管理情況。
鍋爐房巡回檢查制度
一、當班人員每小時(主管領導每月,管理人員每周)至少對鍋爐設備(鍋爐房內)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填入運行記錄中。
二、巡回檢查內容:
1、水位、氣壓、氣溫是否在規定范圍內。三大安全附件,保護裝置和儀表靈敏可靠,設置附屬設備無泄漏現象。
2、受壓部件無鼓包、滲漏、變形。
3、爐內燃燒工況良好。
4、爐墻、爐拱無破損,爐門和看火門完整牢固。
5、管道、閥門無泄漏,閥門開關靈活。
6、燃燒設備及轉動機械無摩擦、發熱、異常響聲、油位正常,軸承冷卻充分。
三、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增加巡回檢查次數,隨時掌握運行情況。
四、巡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記入運行記錄中,并通知有關人員處理,并將處理結果記錄在運行記錄中。
五、鍋爐房照明良好,道路通暢。
鍋爐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一、鍋爐(專)兼職管理人員對鍋爐設備維修保養原領導責任,負責制定維修計劃,并督促維修人員完成及組織驗收工作。
二、設備日常維護保養由司爐工或者維修工負責,幾時消除隱患,不能消除時,應向管理人員或主管領導報告。
三、日常維修保養的主要內容:
1、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的檢修、更換。
2、泄、冒、滴、漏的閥門檢修、更換。
3、上煤機、除渣機、爐排、風機、給水泵的維修、更換。
4、安全保護裝置的維修、更換。
5、消除設備及附屬的灰塵。
6、壓力表每半年送計量所校驗一次。
四、鍋爐需要進行重大修理,改造或移裝、過戶、報廢,必須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審核批準。
五、承擔鍋爐維修,改造的單位必須是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核準的單位。
六、在用鍋爐修理時,嚴禁在有壓力或爐水溫度較高的情況下修理受壓元件時,禁止帶水焊接。
七、鍋爐重大維修、改造后,使用單位應將圖樣,材料質量證明書,施工質量檢驗證明書等技術資料存入鍋爐技術檔案內。
八、鍋爐停用后,應采用干法或濕法保養。
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一、司爐工人操作的鍋爐必須是經質量技術監督局發給使用登記證的鍋爐。
二、獨立操作的司爐工人須持有司爐操作證,且符合操作鍋爐型號的類別要求。
三、鍋爐點火前應做好各項檢查工作,并確認正常后才能允許點火。燃油鍋爐點火前必須啟動風機吹掃爐膛,如三次點火尚未成功,還須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重新點火。
四、升壓過程應緩慢,注意火位變化,必須按照規定的要求做好檢查及確認正常后才能進行供汽或者并爐。
五、運行正常后,應根據負荷的變化,調節給水量、風量、燃燒保持氣壓,水位和燃燒穩定。
六、鍋爐運行時,每小時至少應對爐體和所有安全附件、儀表、附屬設備,巡視檢查一次;每班至少沖洗水位表一次,鍋爐排污一次,水位報警等,安全保護裝置試驗一次;每周應做安全閥手動放汽試驗一次,安全閥每月自動排汽一次,每周至少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一次,并認真做好記錄簽名確認。其它安全保護裝置每周試驗一次。
七、鍋爐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1、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
2、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然繼續下降;
3、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者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5、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6、設置在汽空間的壓力表全部失效;
7、鍋爐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司爐崗位責任制
1、堅守崗位,嚴格執行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滿足單位用汽需要。
2、當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勞動規律,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不準擅離職守,不準違章操作,嚴禁當班人員“大班套小班,小班一人干”。
3、負責鍋爐及輔機的開,停以及運行和故障處理等操作,發現故障或不正常現象,應查明原因及排除,并向班長報告,對突發事故,如班組長不在現場時,負責全權處理,處理完畢報告領導。
4、鍋爐運行期間,隨時注意控制箱工作儀表變化,不斷監視壓力表、水位表觀察爐腔燃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5、對鍋爐房運行設備應每小時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準時、認真地填寫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做到準確、整潔、不漏項,對設備故障及所采取措施,并要記入運行記錄中,并向單位領導反映。
6、認真做好鍋爐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按時按量向各潤滑部位添加潤滑劑。
7、保持消煙除塵設備運行正常,煙氣排放符合要求。
8、鍋爐發生事故時,應積極主動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并立即報告領導,事故未經妥善處理,司爐工不得離開現場。
9、對任何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應拒絕執行。
10、保持鍋爐房內清潔、設施干凈、儀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齊、道路通暢。
11、經常總結工作,鉆研技術,互教互學,不斷增強安全意思,提高技術水平。
水質化驗員崗位責任制
一、嚴格執行《鍋爐數處理管理規則》及《鍋爐房安全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的GB1576《低壓鍋爐水質》標準,保證向鍋爐供給充足的合格給水。
二、定時對給水和鍋水進行化驗分析。
1、每二小時至少化驗一次給水總硬度,氯根和PH值,根據化驗結果和出水流量,及時調整水處理設備的進鹽量和正反洗水量。
2、每二小時至少化驗一次給水的溶解氧,根據化驗結果相應調整除氧器的蒸汽壓力。
3、每二小時至少化驗一次鍋水的總堿度、PH值、氯根、磷酸根和蒸汽氯根或總堿度,將結果通知司爐工,并督促其加藥或排污。
三、正確并及時進行水處理設備的操作及水質化驗工作,并根據水質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
四、做好水處理設備運行和水質化驗及物耗等記錄,做好儀器設備的保護和試驗的保管工作,努力降低鹽耗。
五、鍋爐定期停檢驗及檢修時,應到現場了解鍋爐內結垢及腐蝕情況,認真做好必要的記錄和水垢、腐蝕產物的收集和分析工作,提出進一步提高水處理效果的措施,有關記錄和分析資料應存入鍋爐技術檔案。
六、參與水處理設備的檢修和調試驗收工作。
七、女郎學習水質化驗知識,不斷提高水質化驗操作技術,并對化驗數據準確性負責。
下一篇:超低氮燃氣鍋爐產品解讀








